写作是生活中见缝插针的激情

我知道我的力量多么渺微。有时我的确想狠狠扇自己两巴掌,可又苦于说不出口。所有的一切。我自幼被教导与人和善,心思掂着所有一切他人不可能注意之事,自己小肚鸡肠,却还偏要装出一副大度模样,实在很累。直到现在,牺牲自己之利益成全他人事,也时时常常去做,且并不觉得陌生。想骂一句:狗孙子!到头来又安抚自己,有什么大不了,不过是小事一件。积德积德,可不就是缺德嘛。

以至于自己思索再三,回头来看,皆付之一笑。末了又嘲笑自己太过稚嫩,没有苦痛时风轻云淡,头皮上有了虱子,却是第一个抓得头破血流的。虚伪虚伪。可我并不是个坏人。好人总乐意把自己说得极坏。

这么一看,我又落进悖论圈了。

是许多事,总不愿说与人听,非怕他人指点议论,而是剖开得红肉都露出来,他却以手指戳,口中并说:哟嚯!这是什么东西,好艳的颜色!

自此,觉腹中恶心,直想干呕到消亡。他要是议论,以嗤笑待之,不屑一顾,我心里反而安定了。

要么极恨一个人,要么极爱一个人,要么极其淡漠。我这样的性子,是不可能有第四种待人处事方式的。听上去潇洒,实际上怂逼得要死。一条怂狗。我乐意承认自己是条怂犬,也不乐意在人面前张牙舞爪,通常情况下能不解释便不解释,能做的从不费口舌,误会便误会了去,我日理万机,纵然心里存着一口气,也是解无可解,自我欺慰罢了。

以至于,人人以为我好欺负。我也的确好欺负,便由着他们欺负去。除非什么时候他们欺负别人,我才先全体一步站出来,表面上多管闲事,实则是还自己的债。

利他主义者,我其实很不想当的。

而利他主义又以种种好听罪名加冕于自己头顶,以显得神气,格格不入,浑身是刺的,也只有我一人喜欢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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